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策

文献类型: 中文期刊

第一作者: 许忠裕

作者: 许忠裕;林树恒;邓国仙;黎丽菊;陆翠萍;张棵;容建波;汪羽宁

作者机构:

关键词: 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有效衔接

期刊名称: 江苏农业科学

ISSN: 1002-1302

年卷期: 2022 年 50 卷 001 期

页码: 233-244

收录情况: 北大核心

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明确"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时,提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聚焦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问题,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基于2010—2019年全国和2019年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2个系统指标的数据,通过熵值法并构建耦合协调度模型进行分析.结果表明,2010—2019年我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综合发展水平总体稳步提升,而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发展仍有明显差异.基于我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发展水平,2019年内蒙古、广西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达到全国同期水平,其他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均低于全国同期发展水平;民族地区8个省份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均低于全国同期发展水平.2019年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最好的省份是内蒙古,为良好协调,距同期我国两者耦合协调度为优质协调还有一定的距离.在新型城镇化一级指标中,权重最大的是多元城镇化,为32.33%,二级指标中城镇万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数的权重最高,为10.14%;在乡村振兴一级指标中权重最大的是产业兴旺,为26.08%,二级指标中农村用电量权重最大,为10.50%.2010—2019年我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综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乡村振兴发展速度比新型城镇化发展速度快,两者耦合协调程度从严重失调提升至优质协调.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发展存在较大差异:(1)达到良好协调和中级协调的地区分别是内蒙古和广西,内蒙古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排在第1位,乡村振兴发展水平排在第2位;广西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排在第2位,乡村振兴发展水平排在第1位;(2)贵州和新疆为初级协调地区,云南和宁夏为勉强协调地区,贵州、新疆、云南、宁夏4个地区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分别排在第5、第3、第7、第6名,乡村振兴发展水平分别排在第3、第6、第5、第7名;(3)西藏和青海分别为轻度失调和重度失调地区,西藏和青海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分别排在第8、第4位,乡村振兴发展水平分别排在第4、第8位.在我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优质协调背景下,政府应释放更多政策红利,民族地区应加强自身发展,发挥自身优势,调整产业结构,以促进地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分类号: F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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