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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保护模式探讨及我国发展对策

文献类型: 中文期刊

作者: 杨红旗 1 ; 许兰杰 1 ; 余永亮 1 ; 李春明 1 ; 梁慧珍 1 ;

作者机构: 1.河南省农业科学院芝麻研究中心

关键词: 植物新品种保护;植物新品种权;UPOV;育种创新

期刊名称: 中国种业

ISSN: 1671-895X

年卷期: 2022 年 007 期

页码: 1-5

摘要: 国外植物新品种保护经过近百年发展,形成植物专利保护和植物新品种保护两种制度。以美国为代表采用自由选择模式,可以选择植物专利或植物新品种的单重保护,也可以选择双重保护。世界大多数国家采用强制选择模式,植物品种不可授予专利保护,采用品种权保护。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起步较晚,经过近30年探索,初步建立由1部法律、1个条例、2个实施细则、3个司法解释、4个规章制度组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1+1+2+3+4”保护制度,实现品种权保护制度从无到有和保护数量由少到多的转变,基本确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大国地位。当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尚处于“水平低,力度弱”初级阶段,“三多、三少、三不足”问题突出,革新植物品种权保护制度,实现由品种权保护大国向保护强国实质性转变迫在眉睫。针对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提出发展对策:一是加强系统性、全局性顶层设计,立法制定植物新品种保护单行法,提高品种权保护法律位阶;二是对所有植物属或种保护,进一步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力度,扩大保护环节,拓宽保护范围,延长保护期限,为品种权人提供更多机会保障合法权益。

  • 相关文献

[1]小麦育种创新研究进展. 林作楫,吴政卿. 2010

[2]我国种业发展及其知识产权保护. 杨红旗,许兰杰,余永亮,李春明,梁慧珍.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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