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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促进农业科技进步

文献类型: 中文期刊

作者: 茅鸣皋 1 ; 黄俊 1 ; 朱方林 1 ;

作者机构: 1.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期刊名称: 农业科技管理

ISSN: 1001-8611

年卷期: 2000 年 05 期

页码: 17-20

摘要: 1999年 4月,国家有关部委的 242个科研院所进行了改制工作, 8月,国家技术创新大会又为科技事业勾画出跨世纪发展蓝图。今年以来,从国家到地方,出台了若干辅助性政策,为科研院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好准备。可以说,改革离我们越来越近。在迎接新世纪到来之际,广大农业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正以积极的态度探寻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之路。   一、我院科技体制改革的初步实践   我院的科技体制改革从 80年代中期就已经开始。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科技体制,是以科研为主线的单一的发展模式,科技人员满足于申报课题、研究课题,写论文,出成果。 90年代初期,我们提出了科技成果转化是科研工作的延续,从而在注重科研工作的同时,加强了科技开发工作,并提出了“科学研究是立院之本、科技开发是强院之路”的观点。实践证明,这次改革是科研单位自发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必然选择,既是思想上的一次飞跃,也是实践中的一次创新。   1996年前后,为顺应全省农业发展形势,我院审时度势,及时提出了以科研为主体、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在以往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把科技服务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从此,科技扶贫、科技服务重点县、农业科技促小康、城郊菜篮子工程建设、苏南和沿江地区农业现代化建设、专家咨询组等科技服务形式在全省大江南北普遍开花,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农村经济建设。实践证明,科研单位是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生力军,加强科技服务工作,对于提高科研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扩大我院的社会知名度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处于世纪之交的全国农业正发生着显著变化,从江苏的具体情况来看,全省正由“温饱型”农业向“质量型 (市场型 )”农业过渡,农业结构面临着重大调整,并逐步与国际接轨。在上下呼吁加快技术创新、迎接新技术革命的形势下,我院正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全院正着手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并建立一个社会公益研究和企业技术创新纵横交叉、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新型农业科技体制,以加速农业科技事业发展,开拓农业科技事业新的局面。目前,主要措施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全院再度明确了 118个专业研究领域,进一步确立了各研究领域的攻关方向。改变经费划拨形式,把以人头划拨经费改变为以项目划拨形式,并在各研究领域推行项目负责人制和经费包干制,有力地增强了科研工作的主动性,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率。   ——以“稳定科研、搞活开发、精减管理职数”为基本原则,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任期限,全院全面推行定岗定编和竞争上岗制。全院系统共设定科研岗位 383个,科研辅助岗位 117个,所有岗位都通过竞争方式择优聘用。部分职工逐步分流到企业或创办企业,逐步实行科研与经营分开的运行模式。   ——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 1999年上半年,我们在资金较为紧缺的条件下,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组建了江苏省农业科技实业总公司,以形成院系统整体集团优势,并模拟现代企业制度运行。经过 1年多来的艰苦努力,目前公司已有进出口公司、江苏永康微藻开发中心、种子公司、农药公司、生物技术公司和精品果公司等数家子公司。参股经营的江苏农业科技产品大市场也正在建设之中。为了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全院科技产品统一品牌,统一价格,使用同一商标,在全省各市、县建立营销站,并按照同一种企业制度进行管理。目前,我院已经与丰县、睢宁、阜宁、滨海、如东、淮阴等县 (市 )建立起“××县 (市 )江苏省农科院科技服务中心”,成为我院科技产品的展示、销售、示范、服务中心,并进而辐射到周边地区。   ——全面推进院机关和后勤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处 (室 )职能,核定人员,并将机关一般性的后勤服务分离出来,使管理人员数量由 136名精减到 73名。机关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全部以书面申报、民主评议投票、组织决定的方式,竞争上岗,进一步强化了职工的岗位意识和编制意识。院综合服务中心正式改制成综合服务总公司,内部模拟现代企业制度运行。通过定岗定编和竞争上岗,公司职工由 182名精减为 111名,一批素质较高、事业心较强的青年骨干走上中层管理岗位。   ——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 1998年起,我院改变了几十年来干部任用模式,先后 4次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选拔处 (所 )级干部。 3年来,通过这种形式已有 11名科技人员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正逐步成为我院科技管理新的生力军。   ——改革职称评聘制度,强化聘后管理。一是改革职称评聘合一制度,建立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相分离的评价机制,以推行“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的管理方式,实现评聘分开,任职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分开,使更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使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择优选聘专业技术人员。二是改革聘任管理,建立以岗位目标任务责任制为主的聘约机制,实行谁用人谁聘任,聘方与被聘方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将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综合效益直接挂钩。如,我院原子能所和综合服务总公司基本实现了“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模式,有力地调动了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全面加强财务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通过改善外部环境、拓展经费渠道,保证全院事业费总量维持稳定,为稳定科技队伍提供有力保障。为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全院组织了财会人员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完善了各项财务制度,狠抓落实,使财务规范行为更为有力;基本实行了会计委派制度,促进财务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迈进,有效实现了财务的宏观管理和监督,便于及时暴露问题,解决问题。   ——着眼于改革发展大局,全院实施了职工内退制度,院部内退职工达到 105名;成立了人员交流中心,共接纳 26名改革过程中的竞争落聘的待岗职工,并积极创造条件,切实做好待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下一步我院拟将实施的改革措施:   建立新型科研体系   公益型研究所实行以全员聘任制为主的多种用人制度,继续完善内部经费拨款方式,强化项目管理,推行项目负责人全权责任制和首席专家制。项目负责人在研究项目计划范围内,有人员聘用权、业务安排权、津贴分配权和经费使用权。在院学术委员会的基础上,建立院科技项目管理委员会,对全院系统的经费投向、项目立项进行管理和监督。   建立新型科技开发体系   全院将鼓励科技人员利用职务技术成果创办企业,对现有经营实体进行改造,并模拟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实行企业的劳动用人制度和工资分配制度。新分配到院进入企业的职工,实行纯市场化的用人机制。鼓励与市场有较大关联度的研究所或项目实体组建科技型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在国有资产剥离到位之前,首先实行全成本核算。鼓励职工参股,企业可用 30%的净增值资本设立职工技术股。企业内部职工收入与经济目标责任挂钩,利益与风险共存。   建立新型人事管理机制   以省“三·三·三”人才培养工程为核心,重点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全面加强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加大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建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优秀人才聚集、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和创业的新型人才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实行干部按需设岗、能上能下和岗位定期交流制。   建立新型机关行政机制   继续设定机关处、室,明确职能,精简工作人员。院机关从事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不再直接进行科学研究和企业经营。一般性的后勤服务从机关剥离。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   建立新型后勤服务企业化运行机制   综合服务中心模拟企业运行,并实行社会化服务。有公益性质的服务项目进行定额补贴,纯市场行为的实体实行全成本核算、企业化管理,逐步建立以社会化管理为中心社区物业管理体系。   二、对制定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政策的几点建议   1.农业科研的特殊性决定了农业科研机构改革必须有别于工业等科研体制改革   首先,农业科研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在农业基础研究领域,成果物化难度较大,一些成果无从物化,农业科研无法从社会中得到回报。在农业应用领域,由于多数技术成果推广的公开性,农业科研无法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很难得到应有的经济回报,即使是具有一定效益的农业常规育种,由于农作物种子极易被群众自繁自用,农业科研也无从得到持续回报。其次,农业科研机构转制为企业的条件目前尚不具备。农业企业的发展起源于本世纪中叶,落后于工业企业近百年历史。尤其在我国,直到目前为止,依然存在着大量的小规模、家庭经营式的农业生产单位。因此,通过农业企业实现技术创新,一方面受到技术成果本身的限制,另一方面,现有大量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还不具备企业条件,更不具备吸纳农业科研单位的能力,甚至还缺乏对新技术新成果吸纳的内在动力。同时一些影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关键性问题,如农业可持续发展、节水灌溉、品质育种等,不可能指望以经济效益为主的企业进行纯社会效益事业的研究。第三,世界发达国家都对农业科研采取保护性、倾斜性政策。经济越发达,市场化程度越高,越要重视农业科研这个基础,日本、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都把支持农业科研作为支持和保护农业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对农业科研实行保护性、倾斜性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尤其是在我国加入 WTO后,支持农业科研将成为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农业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我们在制定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方案时,也应该借鉴这一规律,遵循这一趋势,而不能只图标新立异,有悖于规律,而使改革夭折。   2.保持现有农业科研队伍的相对稳定   在建设农业科研创新体系中,农业科研单位仍应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从我省的具体情况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业科技正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改革中发展,在改革中壮大。我省农业生产和农业科技水平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使我省利用占全国 1%的土地、 4.7%的耕地,生产出占全国 7%的粮食、 11.8%的棉花,农业总产值占全国的 10%,奠定了我省经济大省、农业大省的地位。这其中凝聚了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辛勤汗水。当前,我省地市级以上农业科研所 25个,在职职工 3 100多人,其中科技人员 2 000多人,初步形成了一支门类齐全、素质较高、科研力量较强的农业科技队伍,正是这支队伍的艰苦努力,才使我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份额达到 52.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0个百分点。因此,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并不是一味地变调减员,改散队伍,改跑人心,而是如何营造一个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潜能、调动他们积极性的环境。这才是改革的重点。   3.根据各省省情,建立有利于科技进步的多种体制模式   我国地大物博,东西间、南北间差异较大,有明显的区域性。建国以来,各省科研院所正是在“立足本省、辐射全国”的指导思想下从事科学研究的,进而形成了符合各省特点的科技体制模式。从我省来讲,我省处于南北过渡地带,区域特点非常明显。 1983年,省委、省政府从江苏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调整原地、市属农业科研机构和领导体制,建立了大农业科研体系,即院部按专业划分设专业研究所,院部以外按农业经济区划设农区所。这一体制的建立克服了原有的课题重复、力量分散的弊病,全省农业科研一盘棋考虑,直接推动了全省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使全省农业科研的系统优势更为明显,农业科研的计划性、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协同性更为有力。经过多年的发展,我省农区所科研水平之高、取得的成果之多,在全国农区所中是有一席之地的,像徐州所的甘薯育种、里下河所的小麦育种、沿海所的水稻育种、镇江所的丘陵资源开发利用等,都成为各自的科研优势,不仅仅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服务,也为全省农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农区所看成是一个地市级的农科中心,实质上农区所已经成为江苏农业科研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在深化农业科研机构改革过程中,更应该强调并发挥现有科技优势,而不能简单地为改而改,结果把自身优势都改掉。   4.退休和养老保险问题   对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所或经济实体,职工在退休、养老保险等方面,应该参照省级机关改革方案,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以消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5.扶持政策的制定   对改制建立的科技型企业,应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环境的创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制定政策性扶持措施。   6.人员分流问题   由于受事业费和课题经费等问题的影响,多数单位同时出现人才断层和结构性过剩的现象。由于历史原因,我院有的单位非科技人员比例过大,像沿江农科所甚至工人的比例还多于科技人员,因此在改革转制过程中,人员的分流和再就业就显得非常棘手。而科研单位在用人机制上并没有多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一方面,在政策上不允许富余人员“倒流”到社会,另一方面又要接纳、消化军转干部等社会义务。这种自相矛盾的用人政策必然对整体科研体制改革造成消极影响。因此,在制定改革方案时,应多方面考虑科研单位富余人员的安置问题,以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茅鸣皋$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南京  210014 @黄俊$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南京  210014 @朱方林$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南京  2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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